本報訊(記者木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於4月14日公佈推出“菲律賓籍家務工作外國籍外雇豁免入境限制先導計畫”。衛生局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傳染病防控處長梁亦好表示,所有外雇入境後須按現時規定接受醫學觀察14天,隨後開展7天自我健康管理,在自我健康管理期間除定期進行核酸檢測外,還須入住專為自我健康管理人士入住的酒店(黃碼酒店)或有獨立房間的家居。
梁亦好指出,當外雇不可以自行支付醫學觀察或確診治療醫療費用,准雇主或雇主亦要承諾支付。她亦提醒准雇主要有心理準備,曾經感染過新冠病毒的外雇,可能會在3個月內或更長時間核酸檢測反復出現輕微陽性的狀況。
梁亦好強調,此項先導計畫主要是測試此豁免措施運作後可能遇到的情況,包括整體申請流程,以及這些人士入境本澳後增加本澳疫情風險等,當局會因應此先導計畫的執行情況,再分析是否進一步開放其他國籍或其他(需求)種類的人士來澳。此外,基於公共利益,亦將放寬本地缺乏的外國籍教學人員(如葡文老師)、教育機構管理人員,以及外國籍大學生申請豁免入境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