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4月2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檢近日印發了全國檢察機關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積極推進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
實施方案強調,要依法嚴厲打擊養老詐騙犯罪,加大追訴力度,重點懲治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專案”、銷售“養老產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稱“以房養老”、代辦“養老保險”、開展“養老幫扶”等為名實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詐騙、集資詐騙、合同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生產銷售提供假藥劣藥等各類犯罪。
實施方案提出,要堅持依法辦案,準確把握依法從嚴的要求,對於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後果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主觀惡性大、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首要分子、骨幹分子,要從嚴懲處;全力追贓挽損,把追贓挽損貫穿檢察辦案全過程,作為懲治養老詐騙犯罪的重要內容。
實施方案指出,要利用12309平臺廣泛接受群眾舉報線索,依法辦理;發現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監督立案;針對養老詐騙犯罪特點和老年群體的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組織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宣傳教育活動,揭露養老詐騙新手段、新動向,深化法治宣傳教育效果;加強對養老領域從業人員預防犯罪法治宣傳教育,促使其依法依規經營;注重培育、收集、編發典型案例,發揮案例示範指導作用。(劉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