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經營主體合規經營才能行穩致遠
來源: | 作者:趙家淞、於艾岑、熊思浩、陳立希 | 發布時間: 65天前 | 69 次瀏覽 | 分享到:

 

1家MCN機構因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被處罰,1家MCN機構因虛列成本偷逃稅款、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被查處,1名網路主播通過隱匿收入偷逃稅款被處罰…… 

 9月19日,稅務部門集中曝光了2起MCN機構和1起網路主播涉稅違法案件。網路不是法外之地,無論是網路主播、MCN機構還是平臺內經營者,都必須堅守合規底線,勿踩法律紅線。 

代扣代繳是MCN機構法定責任 

 近年來,隨著平臺經濟的快速發展,MCN機構作為培育網路主播並連接商家和直播平臺的關鍵樞紐,實現了規模化快速發展。根據《中國網路表演(直播與短視頻)行業發展報告(2024-2025)》顯示:截至2025年5月,根據行業調研、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等綜合測算,MCN機構數量近2.9萬家,相較2024年增加約2200家。 

 MCN機構迅速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從稅務部門今年公佈的一系列案件來看,部分MCN機構為降低運營成本、爭奪主播資源,虛化代扣代繳職責,將“避稅”作為吸引主播的手段。他們通過拆分收入、虛構業務、設立空殼公司等手段,幫助主播逃避納稅義務,甚至自身也通過虛開發票抵扣稅費,形成“雙向逃稅”的惡性循環。 

 首都經貿大學財稅學院教授劉穎指出,MCN 機構快速發展,不僅對其在網路主播孵化、內容創新、價值引領等多方面有了更高標準,更對MCN機構自身的合規經營能力實現長遠發展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合規經營既是MCN機構應對行業競爭的“護城河”,也是推動自身從高速擴張到高質量發展的核心要素。MCN機構並非簡單的“仲介角色”,它既是網路主播收入的核算者,也是稅收代扣代繳義務的法定承擔者,其職責的履行不僅關係到自身的可持續發展,更深刻影響著網路主播的職業發展、直播平臺的規範運營以及整個行業的健康生態。 

 湘潭大學教授王霞表示,MCN機構作為平臺經濟中的重要參與者,亟需全面理解並履行其稅法義務。首先,MCN機構作為獨立納稅人,自身負有納稅義務,需就其營業收入依法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網路直播行銷管理辦法(試行)》,無論是與主播簽訂了經紀代理合同的MCN公司,還是在與主播結算勞務報酬或支付工資薪金的同時,作為支付方均須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這不僅是法律底線,更是行業健康發展的責任底線。以任何形式不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的行為,本質上都是突破法律紅線的違法行為,必然會被依法追責。 

“MCN機構的涉稅亂象,會衍生上下游虛開發票等關聯性涉稅風險,進一步侵蝕國家財力,也會向旗下主播傳遞‘投機取巧可獲益’的錯誤信號,更會在社會上產生負面示範作用,衝擊主流價值觀。”河北經貿大學財稅學院院長王曉潔認為,唯有斬斷偷逃稅的“黑手”,加強監管,推動合規,才能讓MCN行業行穩致遠。 

網路主播應依法誠信納稅 

 在直播行業蓬勃發展的當下,網路主播成為備受矚目的焦點群體。他們活躍於直播帶貨、娛樂互動等多元舞臺,吸引了大批粉絲,擁有廣泛的社會影響力。然而,一些網路主播卻在高收入和粉絲的追捧下迷失了方向,心存僥倖,鋌而走險。 

王霞指出,從這次曝光的案件中可以看出,部分網路主播存在“隱蔽收入就可逃稅”的錯誤認知,有的通過私人帳戶收取打賞、傭金,隱瞞真實收入;有的註冊個體工商戶,通過喬裝打扮、隱匿收入偽裝成小規模納稅人進行虛假申報;還有的與MCN機構串通,少繳不繳稅款。這些行為不僅導致國家稅款流失,還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嚴重影響了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稅務部門持續對網路主播偷逃稅進行依法查處並曝光,既是對違法者的一種警示,也是對守法經營者的最好保護,讓每個經營主體都能在公平的賽道上競爭;同時,更是對平臺經濟的治理和規範,有利於持續致力營造法治公平的稅收環境,促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網路經濟絕非‘法外之地’。依法誠信納稅,是每一個經營主體、每一位網路主播必須履行的基本法律義務,是其對社會應盡的責任,也是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石。蓬勃發展的直播帶貨等新業態在創造巨大經濟價值的同時,也必須被納入規範、健康的法治軌道。今年6月20日,國務院公佈了《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資訊報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既促進平臺經營者依法納稅、合規經營,又引導平臺與平臺之間、商戶與商戶之間、線上與線下之間更公平競爭,為線上平臺經濟與線下實體經濟‘兩個市場’更好發展提供積極支持。”遼寧大學法學院教授李岩表示。 

 李岩認為,平臺內經營者應主動學習稅法、遵守稅法、敬畏稅法,監管部門還要加大聯合懲戒力度,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營造法治、公平、透明的稅收環境,讓平臺在法治的軌道上行穩致遠。 

倒逼平臺建立嚴格內控機制 

 互聯網平臺企業掌握著海量的交易數據與經營資訊,是強化監管的重要環節和關鍵節點。《規定》的出臺,進一步明確了MCN等機構報送網路主播及其合作方涉稅資訊的義務,這意味著平臺內經營者的交易行為將更加透明、可追溯,也將更好地被約束。 

 受訪專家普遍認為,對行業而言,《規定》可以推動“源頭防範”,倒逼平臺內部建立嚴格的內控機制,對平臺內經營者收入、MCN機構合作模式進行合規審查,從源頭上減少違規行為。 

 財稅領域專家何小王指出,按照《規定》,互聯網平臺企業需要按季度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資訊、收入資訊。報送規則明確統一、公平適用,有利於在規範的市場“賽道”上,引導互聯網平臺資源朝著更合理高效的方向流動。合法合規的企業將受到有力保護,違法違規經營的企業將得到有效約束,有助於構建起層次分明、健康有序、創新活力迸發的平臺經濟新生態。 

 專家們普遍認為,《規定》是遏制無序競爭、維護市場公平、促進平臺經濟長期健康發展的關鍵一招,有利於助力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向縱深推進。作為平臺經濟相關經營主體,不管在何種形勢下,都只有在合法合規的軌道上才能行穩致遠。 (劉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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