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本以為‘四捨五入’收款方式不違法,吃一塹長一智,平時還是要多學法啊。”福建省廈門市某餐飲店負責人悔不當初。近日,該餐飲店因“反向抹零”收款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罰款4148.41元。
據介紹,消費者劉某在該餐飲店就餐消費189.5元,支付記錄卻顯示被扣取190元。該餐飲店負責人聲稱收銀系統預設“四捨五入”,拒絕退還“反向抹零”的5毛錢。
接消費者劉某反映後,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餐飲店進行檢查,發現所反映情況屬實。該餐飲店使用的收銀系統採用“四捨五入”收款方式,即少於0.5元(不含)直接扣除零頭,多於0.5元(含)將向上取整。“反向抹零”後,結帳單上“優惠資訊”下方“抹零”一欄數位為負數。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表示,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相關規定。另外,經營者“反向抹零”卻沒有告知消費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如遇此類情況,請保留相關單據,撥打12315投訴舉報。(龐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