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3月13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涵蓋民事、刑事、行政各個審判領域,涉及網路購物和個人資訊保護、打擊虛假宣傳、售賣假劣農資產品、強迫交易、假冒知名商標等內容,展示了廣東法院全力打造安全、有序的消費環境及公平、誠信的社會環境的信心和決心。
此次發佈的案例中,有四個案件涉及對商家作出“懲罰性賠償”,其中劉某幹銷售偽劣口罩案發生於疫情防控期間,法院除對被告人劉某幹追究刑事責任外,還依法支持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判處劉某幹承擔商品價款三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堅持“嚴”字當頭,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說“不”。在“某化工公司與某市場監管局罰款糾紛案”中,因某化工公司採購、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添加劑,法院依法支持行政機關對該公司作出的540余萬元的處罰決定,維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發佈案例還涉及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消費、物流運輸保價賠償等諸多消費熱點,體現對老年人、未成年人、新興業態、虛擬財產等權益的有力保護。(杜瑋淦 陳康秀 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