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木蘭)《文化產業基金的資助監察工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批評文化產業基金把關不嚴,文化發展基金的書面回應亦收錄在報告內。文化發展基金昨日再發新聞稿回應,表示認同並重視審計報告意見和建議,作出反思及整改。已檢討和優化資助監察程式,將嚴格要求所有獲文化產業項目資助者提交項目核數報告,採取系列監管措施,並制訂資助比例扣減機制,務求在支援發展本地文化產業工作的同時,嚴格遵守合理善用公帑的原則。
對於關聯交易把關,文化發展基金表示,2017年10月起,基金專案補貼的資助款項已不能用於支付企業股東的人事費用。未執行完成的專案將要求所有獲資助的企業在提交進度執行報告及總結報告時,申報該報告期內企業使用基金專案補貼款項支付的關聯交易情況及說明其合理性。往後推出的文化產業資助計畫,將要求企業事前及事後申報關聯交易,特別是使用資助款項支付的關聯交易,須事先向非關聯方的供應商詢價及合理說明關聯交易。所有獲資助者須提交專案核數報告,基金將
此外,基金將要求企業申報場地是否屬於轉租,一旦核實,企業須提交業主同意轉租檔才確認開支。對資助比率的把關,已於去年12月制訂資助比例扣除方案,倘獲資助專案結案時的實際支出低於申請時的預算支出,將按機制扣除資助金額,企業須返還差額。上述監管措施已在過去推出的資助計畫中試行部分,並在今年4月推出的“文化產業商業項目資助計畫”中全面落實。
文化發展基金重視監管資助工作,嚴格落實上述措施。倘發現問題將即時跟進並以書面記錄處理情況,善用公帑,支持本地文化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