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太陽城案疑犯被澳門檢察院發出起訴書

最快6月開庭 周焯華最重或囚15年


本报讯(记者木蘭)澳門司法警察局在去年11月27日拘捕太陽城創辦人周焯華及另外10名人士,其中周焯華連同其餘四人被還押路環監獄囚禁至今。據消息指出,澳門檢察院向太場城案件的所有嫌疑人發出了起訴書。案件最快6月開庭 周焯華最重或囚15年


據瞭解,案件嫌疑人的代表律師團隊已經收到起訴書,相信案件將在「短期內」排期至初期法院進行審理。雖然檢察院並不會公佈起訴書內容,但有知情人士分析指,「犯罪集團」的控告將成為案件審理中的重點之一。


據悉,起訴書中檢察院指控的「證據」十分多,相信嫌疑人的代表律師團隊需要一定時間分析起訴書內容。「雖然(起訴書)內容十分多,但案件將在6月或7月開審」,有律師向記者分析道。根據澳門刑事訴訟偵查期限的相關法律,偵查期間主要是六個月或八個月,如果嫌疑人被羈押後,偵查期間一般為期六個月,但特定的嚴重犯罪偵查期間是可延長至八個月的。



有分析指出,由於法律所規定的羈押時間有限,相信太陽城案件會在6月或7月開審,但在6月開審的機會較高。而周焯華等人當初被司警控告犯罪集團罪、清洗黑錢罪及不法經營賭博罪。根據起訴書,周焯華被指控成立和領導犯罪集團,可判處至少八年至15年監禁。其他人被指控領導或參與犯罪集團,涉及刑期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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