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建立強制報告“每案必查”機制以來揭開2800多起侵害未成年人隱蔽案件

本報訊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廳長那豔芳25日表示,最高檢建立強制報告“每案必查”機制以來,檢察機關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線索源於強制報告的有2854件,一批隱蔽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得以及時發現。


這是記者25日從最高檢舉行的“攜手落實‘兩法’ 共護祖國未來”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的。


據介紹,今年一季度,河北、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江西、寧夏等地強制報告案件量同比均增長一倍以上。強制報告制度實施以來,全國檢察機關通過辦案倒查發現相關責任主體未履行強制報告義務、應當報告不報告案件1604件,追責299件。牽頭或配合開展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入職查詢748萬餘人次,推動對2900餘名前科劣跡人員作出開除、解聘等處理。


強制報告和入職查詢制度均被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吸納為法定責任。為推動解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發現難、發現晚問題,最高檢於2020年會同國家監委等9部門出臺意見,要求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和組織、人員發現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或存在被侵害危險,要立即向公安、教育等部門報告。


此外,針對性侵害未成年人重犯率高等特點,最高檢聯合教育部、公安部建立教職員工准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資訊制度,將“大灰狼”堵在校門之外。(劉奕湛 齊琪)


廣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