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全國統一電子煙交易管理平臺於6月15日正式運行。伴隨著電子煙交易平臺的上線,管道管控、產品追溯將成為新一代電子煙監管重要方式,行業將迎來“一煙一身份”的溯源監管新時代。
2021年年底以來,我國加強對電子煙的監管力度,授權管理、交易管理、產品技術審評等主要監管內容的細則陸續發佈。2021年11月,國務院印發了新規,強調電子煙等新型煙草製品,按照《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中捲煙的有關規定執行。
2022年3月,國家煙草專賣局發佈《電子煙管理辦法》,規定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於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4月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電子煙》國家標準。隨後,《關於對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核發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電子煙批發企業佈局的指導意見》、《關於電子煙零售點佈局和許可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電子煙產品技術審評實施細則》、《電子煙產品追溯管理細則》、《國家煙草專賣局關於對電子煙有關企業境內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進行前置審查的實施細則》等陸續出臺,國內監管體系逐漸完善。5月12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制定頒佈了《電子煙警語標識規定》,對電子煙品牌包裝亂象實現了有力監管。6月2日,《電子煙物流管理細則》、《電子煙交易管理細則(試行)》、《電子煙行政許可和產品技術審評有關問題的解答》公佈。
隨著電子煙監管細則陸續公佈,國內監管體系已基本健全,後續隨著許可證逐步發放、交易平臺上線、監管措施落地等,國內電子煙有望有序步入監管下的新發展階段。(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