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戴口罩及頭盔駕電單車內地女子涉偷車無牌駕駛被捕

本報訊(記者瑞特)本澳仍處於防疫鞏固期的期間,一名內地女子偷電單車並無牌駕駛,駕駛過程不戴口罩及頭盔,手舞足動,十分“放飛自我”,被警方截獲,涉嫌“竊用車輛”罪及違反防疫措施,案件移交檢察院偵辦。


日前網上流傳影片,關於一名女子沒戴口罩及頭盔駕駛電單車,由於在大橋行駛中手舞足動,十分“放飛自我”,引發線民熱議。治安警接報後即時作出跟進,經調查發現,經調查發現,涉事電單車車主已於8月1日下午約2時到警區報失。于同日傍晚約6時,警員在氹仔奧林匹克游泳館圓形地截獲有關人士,其當時沒有佩戴頭盔及口罩,且對警員詢問支吾以對。


被捕女子姓李,年約50歲,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沒有駕駛執照,因其涉嫌盜用他人車輛而觸犯《刑法典》第二百零二條“竊用車輛”罪,同時因沒有佩戴口罩而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及行政長官批示的相關規定,構成《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條“違反防疫措施”第四項的犯罪,局方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另外,由於該名女子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法》規定,局方已對其沒有佩戴頭盔、無牌駕駛及作出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行為等作出相應的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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