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黃玉)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身兼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的新青協副理事長徐幸潔表示,內地體育事業迅速發展,新修訂的《體育法》進一步將青少年和學校體育置於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推動青少年和學校體育活動的開展和普及,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和體魄強健。她希望特區政府加強對體育工作的投入,提升人均體育空間,滿足市民日益增強的運動需要。
徐幸潔表示,培育、增強青少年體育健身意識,堅持體魄與人格並重是新時代體育工作的重要目標。在特區政府的多年努力下,特區的青年體育事業蓬勃發展,體育場所的數量也較回歸前大大增加。不過,受制于土地資源的限制,澳門的人均體育場地面積與國家標準有較大差距。在國家新修訂的《體育法》中,明確優先保障全民健身體育場地設施的建設和配置,並鼓勵充分利用閒置設施用於日常健身的體育場地設施,鼓勵和支持機關、學校向公眾開放體育場地設施。
去年,新青協發佈《澳門體育設施調查研究》,建議創設政策誘因鼓勵私立學校開放校園,並將其納入政府的預約系統中,方便市民使用。與此同時,她建議政府儘快推進新城A區和原賽狗場體育用地的建設,並考慮利用氣膜技術等新科技,選擇適合的閒置土地辟為臨時或永久性體育用地,發展大眾體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