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訂公共泊車服務制度引入更多電子支付模式


本報訊(記者桂英)政府擬制定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案,完善公共泊車服務的經營、管理、使用、監察及處罰制度,其中法案提到將引入更多電子化支付模式。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表示,今年底全澳56個公共停車場將有逾50個提供無感支付,年內將于中區、望廈及路環聯生區增設新的公共停車場,以滿足市民的泊車需求。


行政會完成討論《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行政會10月14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有關法案詳情。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鑒於現行《公共泊車服務規章》生效至今已超過18年,有必要檢討現行規範,完善公共泊車服務的經營、管理、使用、監察及處罰制度。為此,經諮詢業界意見並結合實際情況,特區政府制定了《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案。


法案主要修訂提供公共泊車服務的合同形式,明確營運實體的權利和義務,調整泊車費用的付款模式、公共泊車服務的使用規則,優化監察和處罰制度,以及簡化行政程式。此外,法案建議透過補充法規規範施行細則,包括公共泊車服務的公開競投和直接磋商、營運及使用條件、收費制度等。


出席新聞發佈會的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表示,法案主要配合特區政府電子政務發展,將引入更多電子化收費模式,預計年底,交通事務局轄下56個公共停車場中,將增至超過50個提供無感支付。此外,年內將于中區、望廈及路環聯生區增設新的公共停車場,以滿足市民的泊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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