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般性通過禁止未成年人飲酒法案


本網訊(記者大林)立法會舉行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法案,法案建議酒精濃度在 1.2%或以上飲料列為酒精飲料,並禁止在公眾地方向未成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會上多名議員發言均支持控酒法立法,但關注如何預防轉讓酒精飲料給未成年人、酒精類食品是否受監管以及控酒工作執法部門的組成等情況。


列席會議的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政府未來將擴大控煙辦執法範圍至控酒工作。日後的酒精飲料廣告需有警告字眼,如超市員工若懷疑購買酒精飲料的青少年未成年,需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檔,未能出示者則推定為未成年人;若超市收銀員售賣酒精飲料予未成年人,責任由企業負責人承擔。


歐陽俞以家長於餐廳讓未成年人飲酒為例,強調無論是否屬商業行為,只要在公眾地方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飲料,即屬違法。


廣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