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桂英)立法會27日舉行全體會議,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等政府代表列席細則性討論及表決《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法案。法案順利獲細則性通過,將在今年十一月一日生效,部份如安全主任等規定就會自法律頒布後翌日生效。
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表示,勞工局去年共對全澳工地開展了三千零一次巡查次,他又指,近兩年建造業意外引致的僱員死亡或長期喪失工作能力的人數有下降趨勢。
就該法案,議員關注到安全主任的聘用人數未來如何落實執行、目前業內人員又能否滿足需求?另外,對在新施工技術中、若沒有本地安全主任可勝任時可以向外招聘,議員林宇滔促請要把好關、公開透明,免被濫用。議員梁孫旭提出,藉智慧工地可以更好監察職安健和人員運作,他希望局方鼓勵業界更多引入智慧工地。在表決聲明中,議員李靜儀、梁孫旭 、林倫偉、李振宇促請政府,必須完善有關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損害的賠償的法律制度,建議盡快對現行第40/95/M號法令開展全面的檢討和優化,以保障僱員的合理權益。
黃志雄表示,勞工局去年共對全澳工地開展了三千零一次巡查,對所有工地的情況都有掌握,同時,每年會對工地開展至少三次的大型巡查 ,局方也會繼續加強巡查。他續指,近兩年建造業意外引致的僱員死亡或長期喪失工作能力的人數有下降趨勢,有關違反現行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二零二一年為九宗,二零二二年減至一宗。他指出,該法案中,承造商、分判、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導員都其職責確保工地的安全措施及執行,否則有相應罰則。
至於工地中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導員的人員比例要求,黃志雄指是參考香港。至今年一月,安全主任累計人數有八百一十九人、安全督導員則有四百七十人,局方每年亦會舉辦四至六期相應培訓,累計兩者有超過三千三百人完成課程,相信可滿足市場需求。因應該法案將於今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黃志雄表示,將透過與物業管理公司向裝修業界作好普法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