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醫院提供私營服務有前提條件


本報訊(記者 海軒)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13日與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及衛生局等政府代表,就分析及讨論《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管理制度》法案展開讨論。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引述政府代表會上表示,離島醫療綜合體未來會在公營醫療服務資源有剩餘的情況後,才會提供私營醫療服務,同時,政府表示,未來會修改現行24/86/M号法令,研究和檢讨收費。

 

黃顯輝表示,政府代表會上重申,離島醫院綜合體醫護團隊隻有一隊,按照合作協議規定,由北京協和醫院派出專科醫生、研究人員;其他人員将在本澳招聘,目前,已有一百多名護士接近完成培訓。離島醫療綜合體内的澳門醫學中心未來将會同時提供公營及私營醫療服務,以及會提供急診服務,但政府代表強調,在公營醫療服務資源有剩情況下,才提供私營醫療服務。收費方面,将會按人群分三級收費,現行24/86/M号法令中享有免費醫療人群,例如本澳居民中的中/小學生、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公職人員、孕/産婦等,經衛生局轉介到離島醫療綜合體内的醫學中心治療亦是免費;不在免費公營醫療網内的本澳居民,經衛生局轉介後将按合理醫療費用原則收費,第三級收費對象爲除上述兩類以外人群,将按私人醫療服務水平訂定價格收費。因應未來三級收費,将會修改現行24/86/M号法令,研究和檢讨收費,但不會與該法律同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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