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大林)在立法會小組會已完成讨論《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案文本,政府最終建議路邊咪表位日後僅可以電子方式繳付泊車費會先行于五月一日起生效。若法案稍後順利獲立會大會通過,生效時當局會封閉現有咪表硬币投入口去落實,不另設過渡期。
立會第一常設委員會完成有關法案讨論,13日開會簽署意見書,待排期上大會細則性讨論表決。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最終文本較最初文本有多處調整,當中在建議生效時間方面,改爲該法将于今年八月一日起生效,而「公共道路泊車位的泊車費用僅得以電子方式繳付」唯一條條文,則提早于今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委會主席李靜儀會後總結提到,委會關注相關内容,會否就現行的現金硬币支付設過渡期,政府響應稱,若法案通過生效,必要時可封閉現有咪表機的投币口處理,故這不會妨礙落實有關條文。
至于泊車費标準,将由特首批示訂定,不在本法案規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