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指育基金賽事資助審批核銷把關不嚴 隨意性高‧公帑多付


本報訊(記者 桂英)審計署公佈《體育基金的賽事資助》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審查基金對於資助專案審批及核銷的情況,涉及年期為4年,對57個總會就舉辦國際賽事或大型重要比賽發放賽事資助的相關資料,總金額合計約1.37億澳門元。結果顯示,基金在賽事資助的審批與核銷工作中均存在把關不善,隨意性比較高,甚至造成多付公帑的情況。

 

審計報告指出,基金的行政管理委員會對於賽事資助的審批沒有制定規範,僅由處級單位自行制定未經許可權實體批准及簽署的檔作為資助發放的依據。由於相關機制的頂層設計存在缺陷,基金的把關傾向寬鬆,容易令申請者及外界產生成文規範不嚴肅,且在執行上具靈活性的印象。

 

在實際把關執行方面,審計署抽查了14個舉辦賽事的資助樣本進行審查,發現餐宴及膳食的資助的人均金額存在明顯差異,但基金所解釋的理由並不充分,甚至存在矛盾。例如有些賽事基金認為需安排於酒店內進食,以酒店膳食的價格進行審批,但對另一些賽事則表示可在場館中進食,故以飯盒平均售價進行審批。此外,基金對個別賽事會給予人數上的彈性,批准較高的人均餐宴及膳食金額,反映標準變化不定,欠缺明確而合理的規範。

 

賽事秘書津貼資助不論在人數、時間及金額上均存在差異。基金表示審批賽事秘書津貼時,會考慮賽事的工作量、規模和需要。然而,基金卻未能提供每名秘書每日所需的工作時數、工作內容等資訊。另外,基金表示資助聘請賽事秘書,是由於工作量大,但審查卻發現有賽事秘書一方面收取接近全職秘書的月薪,一方面又可以兼任其他工作。

 

審查亦發現不按審批規範落實的情況,包括:資助專案性質不符合指引列示內容、超出餐宴及膳食資助上限、以明顯高於規範的外幣兌換率作資助及未有按規定進行三間詢價,反映基金對不符合規範的開支完全沒有執行把關。

 

審計報告的綜合評論指出,支持體育事業發展是特區政府長遠而堅定的施政方針,基金有責任確保公帑投入的合規合理、資源妥善運用,這是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則,也是貫徹落實政策的關鍵環節。審計結果顯示基金管理表現不科學、不合理,涉及對既定的規範執行不到位,擅自改變規範標準或選擇性執行,屬於顯著的管理風險。隨著疫後社會經濟發展,可以預期各種體育盛事將相繼舉行,基金的責任亦更為繁重,因此有必要嚴肅跟進有關問題,限時改正、加強資金監管,防止類似的亂象再度發生。

 

上述報告較早前已呈送行政長官,公眾可於審計署網站(https://www.ca.gov.mo/)下載報告全文,或於辦公時間到本署免費索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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