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海軒)特區政府将于 2023至 2026年推出第 5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稱,爲提高資助的運用效益,一人課程、駕駛實習課程,以及證照考試的資助方式調整爲受益人須先自行支付費用,并于符合相應條件後申請發放資助。而本地及外地機構舉辦的證照考試目錄,将統一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核準并公布。
特區政府将于2023至2026年推出第5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每名受益人的資助金額上限維持爲澳門元6,000元,資助範圍包括本地及外地機構所開辦的高等教育課程、持續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
行政會新聞發布會23日上午十一時假政府總部多功能廳舉行,公布完成讨論四部行政法規草案,其中一項是《2023至2026年度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行政法規草案,由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教青局局長龔志明等介紹有關詳細内容。
張永春表示,爲支持居民終身學習,特區政府于2011年至2023年間推出四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總參與人次逾135萬。2020年至2023年第四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全面電子化,采用憑身份證電子報名、電子簽到、巡查監察等措施,實行風險管理機制,違規情況大幅減少。
張永春表示,爲提高資助的運用效益,一人課程、駕駛實習課程,以及證照考試的資助方式調整爲受益人須先自行支付費用,并于符合相應條件後申請發放資助。而本地及外地機構舉辦的證照考試目錄,将統一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核準并公布。
居民可透過一戶通提出個人申請。此外,爲進一步提升學員出席情況,法規完善了缺勤制度。法規将于7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