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海軒)澳門特别行政區政府23日在立法會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别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舉行第三場公開咨詢會,聽取議員的意見和建議。會上共有13位議員發言,普遍表示支持修法,認爲透過修法完善資格審查機制具有必要性及迫切性,将有利于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并進一步優化特區的選舉制度和相關程序。
多名發言者關注禁止違規競選宣傳、打擊對競選對手的诽謗或抹黑行爲、資格審查機制的完善及具體執行、對公然煽動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廢票行爲的界定及執法等問題,并就如何加強修法的咨詢工作等提出了建議。
咨詢會于當日下午3時舉行,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主持,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法務局局長梁穎妍、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胡家偉出席。
張永春和梁穎妍首先分别介紹了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修改方向以及咨詢安排,随後政府代表與出席咨詢會的委員就相關問題進行交流。
議員葉兆佳認爲,把立法會選管會2021年制定的7項标準法定化是好的做法,但法定化舉數列舉可能較爲被動,應根據這兩年變化及前瞻性把标準列入,建議加入違反國歌和國旗法、侮辱國家功勳、不尊重國家軍隊等情況。議員林宇滔認爲資格審查标準要清晰,并應保留上訴機制。議員何潤生關注重複提名的罰則以及候選人選舉号碼的抽簽儀式。議員李靜儀表示,應檢視如何加強打擊賄選,以假消息、诽謗行爲公然攻擊參選組别的做法。議員梁安琪亦認爲應加強規管抹黑行爲。議員黃潔貞關注偷步宣傳、競選宣傳定義,擔心規定不清晰會限制連任議員參與恒常的社團活動,以及議員辦事處工作。
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别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公開咨詢期爲6月15日至7月29日,爲期45日。咨詢文本已上載至專題網頁(https://cs.elections.gov.mo)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在咨詢會現場、行政公職局、法務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咨詢文本。
特區政府接下來還将舉辦5場咨詢會,其中3場爲界别咨詢專場,2場爲公衆咨詢場。有意參加公衆咨詢場的市民請透過上述專題網頁或緻電8987 1365預先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