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桂英)6月22日,治安警察局跟進一宗由司法警察局完成相關程序後送交之案件,並對案中情侶(高某及朱某)作身份調查,得悉二人各自均已婚,且發現高某提供其妻子(梅某)以及朱某提供其丈夫(鄭某)的資料中均存異,故懷疑當中存在兩段不實婚姻關係,警員展開調查。
同日,警員於氹仔地堡街某住宅單位中截獲梅某及鄭某,二人為母子關係。經偵訊,鄭某承認透過一名中介人協助下,於2023年1月與朱某締結虛假婚姻,目的是協助朱某取得探親簽注,使其長期在澳逗留以及取得澳門居民身份。
此外,梅某亦承認在兒子鄭某促成下,於2023年5月與高某締結虛假婚姻,目的是為兒子鄭某償還拖欠高某之數千元債款,以及協助高某取得探親簽注,使其方便來澳賭博。
事件中,鄭某已收取了朱某23,000港元作為雙方“假結婚”之部分報酬,以及收取了高某10,000元人民幣作為促成與其母親梅某“假結婚”之部分報酬。
高某及朱某均為30多歲之內地居民,梅某及鄭某分別為70多歲及50歲之本澳居民,綜合調查所得,四人均涉嫌觸犯第16/2021號法律第75條「偽造文件、使用或佔有偽造文件」罪,案件送交檢察院偵辦。
諮詢文本提出,將公然煽動他人不投票、投空白票或廢票的行為定性為刑事不法行為,並加以處罰。昨午,仍有出席諮詢專場的人士,關注當局如何應付相關的網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