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車北上确實影響民生區商鋪 再增配額須得更大共識


本報訊(記者 海軒)現有一萬七千多車輛符合「澳車北上」資格。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表示,很多市民北上确實對舊區、民生區商鋪造成影響;因此,首先要在社會形成較大共識之後,當局再作檢視。

 

行政會新聞發布會14日介紹兩份關于公共泊車服務的行政法規草案,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出席。

 

被問及有否計劃短期内加開「澳車北上」配額,林衍新回應,留意到市民對「澳車北上」的反應越來越熱烈,已有一萬七千多合資格車輛。

 

林衍新提出,可能市民在過去三年多沒有返回内地,現在同一時間很多市民北上,确實對舊區、民生區商鋪造成某種程度的影響;因此,首先要在社會形成較大共識之後,當局再作檢視。

 

行政會完成讨論《公共泊車服務的營運及使用條件》行政法規草案。法規将與第5/2023号法律同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介紹,爲配合第5/2023号法律《公共泊車服務制度》的規定,特區政府制定本法規,訂定公共泊車服務的營運及使用條件。

 

法規對使用公共泊車服務作詳細規定,包括相關的标示及通告、服務的收費時間及泊車時間上限、泊車費用的計算及支付、收費系統的技術要件、公共停車場的泊車憑證,以及移走及存放車輛的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等。

 

行政會也完成讨論《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的公開競投程序》行政法規草案。法規将與第5/2023号法律同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張永春介紹,爲配合第5/2023号法律《公共泊車服務制度》的規定,特區政府制定本法規,訂定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公開競投程序。

 

法規明确行政長官爲判給實體,交通事務局或行政長官指定的其他實體負責公開競投的程序。法規亦規定公告、競投方案、承投規則、附加說明、标書等文件的要件,以及由開展公開競投直至判給的應遵規則,投标者的申訴權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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