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學營家傭涉不當收集及散佈私隱 家長要保護未成年子女個資

 

本報訊(記者 海軒)在個人資料保護範疇,依法處理和保護未成年人個人資料一直是重點議題之一。過往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下稱個資辦)透過不同方式呼籲社會提升保護意識,並通過講解會、單張等呼籲家長和學校等各方謹慎保護未成年人個資(單張數據可參閱《保護兒童個人資料親子共讀手冊》,見https://www.gpdp.gov.mo/zh_tw/platform_school.html)。今年以來各種社會活動均恢復正常運作,聖誕及新年假期亦將至,個資辦昨日公佈近期兩宗涉不當收集及散佈未成年人個資個案的調查摘要,並藉此再次呼籲家長等提高警覺,及早防禦,謹慎保護未成年人個資。

 

個資辦公布的兩宗個案有一宗已結案,另一宗個案因涉嫌違法者拒絕合作,已展開公示聽證程式。個資辦披露已結案個案的摘要提到,舉辦遊學營的負責機構在各種檔中含糊其詞,以隱瞞資訊的方式收集未成年人個人資料並主辦活動。某程度上,參加者的家長只要小心閱讀合約等檔並加以查詢,就會發現從來沒有獲知主辦方的身份,而所謂組委會也從不存在。不僅未成年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必然處於風險當中,而且在極端的情況下還可能對未成年人的安全等造成一定的風險,並難以追究相應法律責任。雖然經調查,個資辦認為有關機構只是嘗試以某些方式規避應負的法律責任,沒有證據顯示存在其他不法活動,未見轉介刑事調查的需要,因此僅以行政違法處罰,但當中揭示的風險不可謂不驚心。

 

個資辦呼籲,家長安排子女參加遊學營等活動時,應該選擇有信譽的機構,認清主辦方的真實身份,瞭解個人資料等各項權利所獲得的保障,謹慎保護未成年人。而從事主辦遊學營等活動的機構,也應切實負起應有的法律責任,誠實經營,不得隱瞞真實身份,不得損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包括其個人資料方面的合法權益。

 

個資辦表示,儘管現行《個人資料保護法》未有如內地《個人資訊保護法》一樣直接規定將未成年人個人資料列為敏感數據,但無礙該辦對未成年人個資的重視程度。強調會持續關注社會不同情況,繼續以執法、宣傳、教育等方式開展工作,亦呼籲家長等重視和謹慎保護未成年人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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