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國全面啟動—— 危重孕產婦救治體系技術評估工作


本報訊 據國家衛生健康委15日消息,2024年我國全面啟動危重孕產婦救治體系技術評估工作,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分級開展危重孕產婦救治體系技術評估。到2027年,基本建立較為完善的危重孕產婦救治體系技術評估機制。

 

近年來,各地深入實施母嬰安全保障制度,持續加強危重孕產婦救治體系建設,依託產科兒科實力突出、綜合救治能力較強的醫療機構,建立了省、市、縣級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國家衛生健康委在總結地方試點工作經驗和聽取專家意見建議基礎上,組織制定並於5日發佈了《危重孕產婦救治體系技術評估方案》。

 

據介紹,評估方案旨在引導各地進一步完善危重孕產婦救治體系,強化孕產婦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危重孕產婦救治體系運行效能,持續提高母嬰安全保障水準。

 

評估方案強調,重點評估母嬰安全保障工作成效、危重孕產婦救治體系構建運行情況,以及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建設管理情況,全面推進母嬰安全五項制度落實落細落地。

 

根據評估方案,省級、地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本級危重孕產婦救治體系進行自我評估,分別對轄區內地市級、縣級危重孕產婦救治體系進行評估。評估指標由工作成效、危重孕產婦救治體系構建運行、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建設管理等3個方面28項指標構成。評估工作以數據資訊評估為主,結合必要的現場評估。

 

其中,數據資訊評估通過現有資訊系統直接提取數據並分析生成的方式實施,不得要求醫療機構重複填表報數。現場評估以“四不兩直”,即“不提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彙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達現場”方式實施,避免給基層和醫療機構增加額外負擔。

 

  評估方案要求危重孕產婦救治體系技術評估工作按照年度實施。20249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一次危重孕產婦救治體系技術評估工作。2025年起,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轄區內危重孕產婦救治體系技術評估工作。(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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