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桂英)俗稱樓市「減辣」的法案獲立法會細則性表決通過,不再向取得第二個居住用途不動產或其權利的人士徵收樓價百分之五的取得印花稅。法案雖然未有按預期於今年一月一日前通過及生效,但新增過渡性條文,自今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法案內容沒有爭議,但議員批評法案太遲交到立法會,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當局會按既定程式安排公佈時間。而有議員希望政府未來在收集社會意見後,針對市場狀況,考慮調整第三個居住用途不動產取得印花稅。
俗稱樓市「減辣」法案的《取得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法案,獲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通過。一常會主席李靜儀指,此次修訂建議不再向取得第二個居住用途不動產或其權利的人士徵收樓價百分之五的取得印花稅。但仍保留向取得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或其權利的人士,徵收樓價百分之十的取得印花稅。
法案最初文本建議,有關修法內容自今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但由於需時作出討論及立法程式安排等原因,無法在此之前完成所有的立法審議及公佈程式。為保障政府的稅務政策能得到及時有效貫徹,最後法案建議本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今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對此,法案在過渡性規定新增一款,對自今年一月一日起至法案生效之日,即法案公佈的翌日這段期間內,如納稅主體取得第二個居住用途不動產或其權利,並已按規定結算或繳納取得印花稅,財政局應依職權消滅有關程式,並退還可能繳納的稅款。
此外,考慮到法案修改原法律的不少條文,為便於法律的適用,切實保障納稅人權利,故法案新增條文,要求自法律生效後九十日內,須以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修改後的法律全文。
議員林宇滔認為政府應尊重立法會的程式,提早提交相關法案,以預留充足時間讓立法會討論;議員李良汪則問及法案能否在下週一的特區公報內公佈生效。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當局會按既定程式安排公佈時間。
另外,議員鄭安庭和羅彩燕在聯合表決聲明,以及邱庭彪的表決聲明均分別希望政府未來在收集社會意見後,針對市場狀況,考慮調整第3個居住用途不動產取得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