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桂英)兩名內地男子於去年11月持假名表到新口岸一間押店典當,成功騙取150萬港元,直至假表“斷當”後,押店負責人安排職員將其帶到香港專門店作保養時才揭發是贗品,於是報警求助。司警接報調查後,鎖定兩名涉案男子身份,並在其中一名疑犯於本月17日擬經機場離境時將其拘捕。
被捕內地男子姓李,30歲,報稱銷售員。案情指,司警於3月16日接獲一名押店職員報稱被兩名內地男子以典當假表詐騙。經調查獲悉涉案男子李某聯同一男子於2023年11月23日到上述押店要求典當,期間李某將一枚腕表交予朝奉,另一名在逃涉案人則提供證件登記,其後李某攜同典當所得款項與在逃涉案人一起離開。直到今年1月底腕表斷當後,朝奉將腕表送往香港專賣店進行保養時揭發腕表為贗品,損失折合1,545,000澳門元。
司警接報後安排專家對涉案手錶進行鑒定,證實為贗品。司警鎖定兩名涉案人士身份,發現李某作案後曾離開澳門,並在本月16日再度入境。至本月17日,司警透過治安警在機場截獲準備離澳的李某。經查問,李某拒絕合作。司警根據調查所得,以詐騙(相當巨額)罪將李某移送檢察院偵辦,同時追查騙款去向及在逃同夥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