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實業家聚陝研習新公司法實務

 

本網西安329日電(記者 夏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簡稱“公司法”)修訂後於今年71日施行前,應明白什麼?該做到哪些?需怎樣才能做到合法並保持守法經營?如何妥善準備具體適應新修訂後公司法的施行?

 

日前,來自京、津、滬、魯、蘇、浙、粵、渝等地諸多企業家、經理人、經營者和實業家等,相約接續來到陝西省西安市高陵區的上海金來邦閥門製造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基地,聚首在這裏研習新修訂後公司法學習講解會上,聆聽法務高級顧問王海安先生系統輔導講授的系列公益實務課程。

 

王海安就新修訂後公司法施行股東出資限期的理解及應對、如何適應新修訂後公司法起擬或及時修正本公司章程、亟需理解新修訂後公司法若干問題的簡要解答、企業需要法律顧問保障的理由等,進行切實輔導和讀解解答,強調應弘揚並將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弘揚企業家精神”及時內容載入公司章程,指出需要及時明白和應注意做好的一些具體工作問題。

 

王海安還就公司法是次修訂前已註冊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過渡期、修訂公司章程等諸多問題及應依法如期做到做好的工作,具體教導,同時提出一些具體意見和建議。他結合經驗總結強調企業需要並應落實法律顧問的二十條原由,指出法律顧問的責任在於使企業避免官司並幫助企業保持依法正常經營持續發展。

 

參加學習會的學員們和列席者、旁聽者等在課後交流中表示,通過研習,深感王海安老師對修訂後公司法進行的輔導學習、問題解析、研討交流、實務備應、規避風險、全面瞻顧、勇毅前行等方面深入淺出的現實既需的輔導授課,教課內容切實、受益匪淺,適合亟需、很有必要。

 

大家通過學習研討,積極探討交流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公司法精神的諸多應用事宜和主動適應的相關事項等問題,表示要及時適合、適應、適用新修訂後公司法,繼續組織進行新修訂的公司法的系統簡明、精要、既需的法律教課、教學、教育,共同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公司法精神。

 

上海金來邦閥門製造有限公司董事長翁遠輝先生表示:“法為治企之本,強企之基”,只有自覺守法經營才可獲得全面發展。

 



廣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