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規範資產支持證券業務,進一步提升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上交所和深交所3月29日發佈資產支持證券業務規則和配套指引。
深圳證券交易所外景。新華社記者 毛思倩 攝
根據交易所發佈的業務規則起草說明,隨著資產證券化業務進入發展新階段和市場形勢發生新變化,夯實資產信用和破產隔離制度、加強投資者保護、明確自律監管要求等需求日益凸顯。在此背景下,交易所在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下,對交易所此前相關規則進行修訂、整合,正式對外發佈。
此次發佈的業務規則對資產支持證券業務全流程作出全面性、基礎性的規範:明確資產支持證券掛牌條件、審核程式、基礎資產及重要業務參與人基本要求;明確資產支持證券存續期管理機制;強化風險防控,明確重要業務參與人信用風險管理職責;明確自律管理措施,針對違規行為,持續貫徹“零容忍”,強化監管力度。
配套指引聚焦於規範持續披露行為、提升信用風險管理實效,有助於提高資產支持證券業務資訊披露及時性、規範性和有效性,提升信用風險管理工作的系統性、前瞻性和針對性。
滬深交易所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2月末,上交所資產支持證券累計發行6.58萬億元,託管量1.39萬億元;截至目前,深交所資產支持證券累計發行規模超2.49萬億元。
滬深交易所表示,目前,資產支持證券業務大類基礎資產類型齊全,特色基礎資產類型突出,在盤活存量資產、降低企業杠杆、拓寬融資管道、服務實體經濟、助力供給側改革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姚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