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大林)12日下午5時47分,海關在關閘口岸出境旅客檢查區截查一名男子,他持外地雇員證,海關在他身上查獲活龍蝦兩包,約重四公斤,經調查後,該男子承認在牧場街61號新城市工業大廈四樓一貿易行取貨和帶貨出境,帶工費是人民幣160元。約在六時左右,海關見時機成熟,對該貿易行展開行動,在獲店鋪現場負責人簽署查訪同意聲明之後,海關進入店鋪搜查,現場一名女負責人亦是持外地雇員證。
海關在店內檢出活龍蝦約60包,約共重120公斤,花膠12包約共重72公斤。貨物共價值約15萬澳門元。
店鋪有財政局發出的營業許可證明,但就未能出示相關貨物的進出口證明,亦未能出示貨物的來源證明同及檢疫檔。
現場負責人承認店鋪是由今年三月上旬運作至今,大約經營一個月的水貨活動。
海關根據初步嘅調查顯示,相關物品透過螞蟻搬家的方式,由水客攜帶出境,海關會持續密切監察水客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