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海軒)政府代表今年二月五日到立法會引介修改《道路交通法》法案後,立法會全體大會11日正式對法案進行一般性討論及表決,並在27票贊成、2票棄權下,獲得立法會一般性通過。
會上多名議員發言關注引入扣分制的內容,並希望當局在細則性討論時,清楚說明扣分制的適應情況,以及廣泛聽取民意,爭取社會共識。列席會議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引入扣分制的必要性和目的是為加強行人和駕車的安全,做好交通管理;但因行人和駕駛者各有立場和意見,法案達成共識並非易事。他強調,法案進入細則性討論時,政府會持開放態度,「扣多啲,扣少啲,乜嘢扣,乜嘢唔扣」,這些都可以商討,但是有底線,不能取消扣分制。
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李振宇聯合表決聲明表示,基於現行與道路交通相關的規範已實施多年,認同有需要結合本澳實際情況作出檢討和完善,以尤其保障各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亦期望在細則性審議時能充分討論社會所關注的問題。對法案建議引入扣分制,不少居民特別是運輸業界表示非常關注,期望當局必須清楚說明有關扣分制的適用情況,例如具體涉及哪些禁止標誌交通信號等,以利社會討論;此外,應參考鄰近地區經驗,設立扣分的清零制度等,在提升駕駛者交通安全意識的同時,應平衡對駕駛者和運輸業界的影響。他們指,除了修訂法律以加強規範,當局也需要持續優化本澳的交通規劃、道路網和步行系統,持續提升公交服務、做好道路工程的協調和監管等,為居民提供良好舒適和安全便捷的出行環境。
議員馬志成、邱庭彪及胡祖傑聯合表決聲明表示,希望政府在細則性討論期間,保持開放態度,廣泛聽取意見,令今次法案,規則清晰,充分反映社會共識;亦希望政府就新規則做好宣傳,提高市民及遊客安全意識,以及對澳門交通規則認識,減少乃至避免故意或過失違法。
投下棄權票的謝誓宏及高天賜聯合表決聲明表示,原則上支持修法,但此次修法未解決本澳長期積累的交通問題,希望提案人檢討完善,如對車輛的定義並未更新等,建議特區政府切實執行法律賦予職權,檢討有關情況。另外,隨著大灣區蓬勃發展,城市群之間交流日益頻繁,今次修法新增內容未能體現提案人對有關發展的預先準備;如今次修法僅新增扣分制的模式,能一定程度提高駕駛者守法意識,但有關扣分內容條件及保護分數的模式與內地有所區別,特區政府是否應考慮儘量協調有關扣分、扣分清零以及計算罰則等問題。他們指,特區政府若要改善交通狀況,除修改道路交通法,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亦需要進行全面的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