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海軒)立法會12日細則性通過《工會法》法案,明確工會宗旨必須是以維護和促進雇員的勞動權益為目的,法案在明年3月31日生效。
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工會法》法案。法律規範工會及工會聯合會的組成和登記、明確工會的宗旨必須是以維護和促進雇員勞動權益為目的等,同時規範工會活動不得危害公共秩序及衛生,亦不得影響公共及緊急服務的持續有效運作。雇員可自由組織、加入或退出工會,但本澳的外雇不能籌組工會,只可參加,同時亦規範工會職權和據位人要件。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代表會員處理和協商其個人勞資糾紛或爭議事宜,但屬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以及最後文本第19條第二款規定,僅在取得會員同意後,工會方可行駛有關職權,倘會員主動提出終止或指定由另一工會作代表,則終止原有工會代表。
法律規定社團必須登記才可使用「工會」的名稱,在工會法生效前設立的社團,經會員大會決議可申請登記「工會」或「工會聯合會」,在過渡期 3年內可向勞工事務局提出成為「工會」或「工會聯合會」,未完成登記前不能夠代理會員協商勞資糾紛或爭議事宜。
同時,旅行社及導遊法案亦獲立法會全體大會一般性通過,法案建議分開規範旅行社的組團及地接業務,以及細化兩者責任規定,其中禁止地接社收取低於成本的價格,並規範團客自費活動。
法案亦建議在缺乏精通特定外語的本地導遊時,可根據外雇法,以具期限方式聘用非本澳居民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稱,引入外雇作為外語導遊是必須以補充和不足作為前提,輸入過程亦會作出相應規範。
他指出,導遊的外語能力培訓需時,難以短期習得相關能力,但只要仍有空間和條件,當局將儘量以本澳導遊為優先。
至於法案建議取消接送員的工作證,會否引致相關人員失業,李偉農稱,法案為持證接送員設立過渡規定,在法律生效後 1年內可修讀旅遊大學開辦的導遊課程,若合格可向旅遊局申請導遊證照,相關措施可讓相關人士拓展更多就業機會。
另外,立法會全體會議表決通過 2023年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賬目及報告。2023財政年度立法會預算 2.05億元,實際開支 2億元,執行率 97%。
立法會行政委員會 2023年曾 5次修改預算,其中 4次修改涉及人員薪津,取得勞務、資訊系統設備等撥款追加,並與相對開支及備用撥款專案作抵銷,屬相關經濟分類間的金額調動,不影響總預算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