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拾四萬人幣據為己有被法辦 警上門尋回失款揭租住非法旅館

 

本報訊(記者 大林)一名內地女子日前來澳旅遊期間拾獲他人遺下的4萬元人民幣現金,將之據為己有,警方接獲失主報案後,透過“天眼”系統鎖定涉案女子行蹤,在其入住的北區某大廈單位起回相關現金,同時揭發該住宅單位為非法旅館。

 

涉案女子姓劉,30多歲,持中國護照,其涉嫌觸犯“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已被警方落案起訴,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治安警於本月4日接獲一名本地女子報案,報稱當日途徑關閘廣場遭遇落雨走到附近一大廈避雨期間,其拖著的手推車上一個裝有4萬元人民幣現金的黑色膠袋不慎遺失,隨即在周圍尋找,惟遍尋未果,懷疑有人拾之據為己有,於是報警求助。

 

警員接報調查後,透過“天眼”系統鎖定涉案的劉女,並於本月5日在北區某大廈附近將其截獲。經查問,劉女承認拾獲有關現金,但否認將款項據為己有,聲稱當其時恰逢下雨,故而未能及時交予警方。隨後,警方在劉女入住的單位起回其所拾獲的4萬元人民幣現金。與此同時,警方在相關單位調查時發現其他81女,經查問,眾人聲稱透過朋友及同鄉介紹,以月租1,800元至2,000元澳門元租住房間,以日租100元或月租900元澳門元租住床位。警方懷疑該單位為非法旅館,於是通報旅遊局跟進。旅遊局人員到場調查後,證實上述單位被用作提供非法住宿,已作出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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