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桂英)澳門海關持續強化各口岸的關檢工作,嚴厲打擊不法販運活動。本月10日,海關於關閘口岸截獲一名企圖以藏身方式偷運舊手提電話的香港女子,期間關員更發現該女子涉嫌使用他人身份證明文件,藉此逃避法律責任,海關已依法就行政違法行為對其作出起訴,並就相關刑事責任移交檢察院偵辦。
據澳門海關通報,本月10日晚上,關員在關閘口岸出境旅客檢查區發現一名通關女子步履異常,眼神回避,懷疑其身上藏有可疑物品,經使用太赫茲人體成像安檢系統詳細檢查,發現該名女子將50部舊手提電話及9只舊電子手錶綁藏於腰部、大腿及小腿內側,試圖偷運出境。
調查期間,該名女子向關員出示一張往來港澳通行證,並聲稱為該證件持有人及以該證件所載之姓名簽署檔。關員發現該女子所持通行證的相片與其本人容貌不同,故向其再次確認是否為證件持有人,並檢查其隨身物品,及後在手袋內發現真正屬於其本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經再三查問,涉案女子承認故意使用親姊早前交托的個人證件,以冒認身分,企圖瞞騙關員,逃避法律責任。
涉案女子為香港居民,56歲,承認收取帶工費協助他人偷運物品過關,海關已根據《對外貿易法》之相關規定作出起訴,一經處罰,最高可被科處5萬澳門元罰款,而被緝獲的貨物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另外,該名女子亦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51條“使用他人之身分證明檔”所述之犯罪行為,已被移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可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處罰金。
海關呼籲公眾切勿因貪圖利益而從事“水客”活動,以身試法,並強調會密切監察,動態調整執法策略,全力打擊“水客”走私。市民如發現相關違法行為,可透過海關熱線28965001、傳真28965003或電郵info@customs.gov.mo向海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