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海軒)司警局近日破獲一宗涉及電騙及洗黑錢重大犯罪集團案。該集團涉嫌利用本澳作為洗黑錢據點,透過購買黃金進行非法資金轉移。據查該犯罪集團在本澳至少12次以同樣手法進行洗錢活動,涉案金額高達470萬澳門元。
司警局於18日接到國家反詐中心通報,獲悉不法分子使用內地銀行卡在本澳珠寶店進行大額刷卡消費,以此轉移電騙所得不法資金。經過調查與監視,司警鎖定一名涉案男子和一名在逃男士,並在19日採取行動,於路氹區一珠寶店內將該名28歲香港男子拘捕。該男子當時正準備購買4條金條和6個金粒,價值約63.8萬元。
被拘嫌犯姓具,男姓,香港居民,報稱無業。在5月份曾多次來澳刷卡,總金額達到420萬澳門元。
進一步調查發現,該犯罪集團與內地8宗電騙案件有關,總損失高達550萬人民幣。在本澳進行至少12次刷卡行為,總金額亦達到澳門元470萬元,他們在本澳購買黃金等進行洗錢活動時,會使用他人的證件進行登記,以此逃避監管和隱藏其真實身份。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