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中止ECFA部分產品(第二批)關稅減讓


本報訊 記者5月31日從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瞭解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佈公告,決定進一步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部分產品關稅減讓。自2024年6月15日起,對原產於臺灣地區的潤滑油基礎油等134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協定稅率,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臺灣地區單方面對大陸產品出口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規定。2023年12月21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佈稅委會公告2023年第9號,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關稅減讓,但臺灣地區仍未採取任何有效措施取消對大陸的貿易限制。根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規定和程式決定進一步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關稅減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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