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貼紙取代釉下彩瓷磚 靠樣本及檢測報告過關 街道名牌偷工減料 兩項目負責人被捕

 

本報訊(記者 海軒)市政署日前巡查發現一批新安裝的街道名牌以廉價膠貼紙取代釉下彩瓷磚製造,報警追究外判公司涉嫌欺詐。司警接報展開調查取證後,證實相關街道名牌存在質量問題,將一判及二判工程公司負責項目的本地男職員及內地男職員拘捕,落案控以貨物欺詐罪移送檢察院偵辦。市政署已跟進有問題的街道名牌,暫以張貼膠片的方式作為臨時補救措施,以確保名牌的指示功能,呼籲公眾勿嘗試撕開膠片。

 

涉案一判及二判工程公司均本地公司,分別位於北區及中區。案中被捕的一判工程公司項目負責人姓區,47歲,本地居民,報稱文員;二判工程公司項目負責人姓麥,39歲,內地居民,報稱銷售員。

 

本月12日,司警接獲市政署公函舉報,指發現一批新更換的街道名牌質量差劣,且名牌瓷磚並非按工藝要求以釉下彩燒成,懷疑外判工程公司存在偷工減料的嫌疑,故向警方作出舉報。

 

司警接報調查後,獲悉市政署於去年4月19日就“製造及安裝澳門特別行政區之街道名牌工程”進行招標,並於同年6月25日開標,涉案一判工程公司中標,負責362個街道名牌安裝工程,造價為1,103,500元,合同中明確規定名牌瓷磚須以釉下彩工藝燒製,而市政署亦要求工程公司提供相關檢測報告。

 

至去年9月,涉案一判工程公司按合同要求,向市政署提供瓷磚樣本以及佛山某檢測公司的測試合格報告,相關瓷磚樣本經該署初步檢驗符合合同要求,於是通過驗貨並隨即安排全數安裝。然而,其後市政署人員在巡查街道名牌時,發現當中44個名牌明顯脫落,其餘大部分則變色,質量明顯與工程指標不符,懷疑負責工程的外判公司以貼紙充當判給合同中明確規定的釉下彩燒製技術,誤導該署通過驗收。

 

司警經取證,發現部分涉案街牌瓷磚確實明顯脫落且變色,遂於本月16日前往上述一判及二判工程公司帶走負責人以及兩間公司負責項目的職員區某及麥某進行問話。

 

經查問,兩間公司負責人表示有關項目全權交予區某及麥某負責,整個過程沒有參與。區某則聲稱在承接有關工程後,即交由二判工程公司跟進,過程中已要求對方以釉下彩工藝製作街牌,惟其未與對方簽署任何協議文件,其僅將市政署部分報價合同交予對方執行,而有關街牌則由二判公司在內地採購。而麥某辯稱已按照合同從內地採購瓷磚,否認區某有對瓷磚製作工藝提出任何要求, 但其無法解釋為何未以釉下彩方式燒製瓷磚。司警表示,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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