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桂英)司警局接獲情報,發現活躍賭場的不法分子出沒在澳門及氹仔的多個單位。調查後,派出42名刑事偵查員,查獲四間非法旅館,截獲21名內地居民包括17男和4女,其中1名租客逾期逗留 125日和1名非法入境男子。
司警表示,該案涉及一宗收留非法入境及非法逗留人仕,拘留三名人士,分別是姓江、姓盧和姓劉的男性。
第一名被拘留者姓江,28歲,澳門居民,自稱從事無業;第二名被拘留者姓盧,31歲,澳門居民,自稱為地產經紀;兩人涉經營非法旅館,第三名被拘留者姓劉,37歲,內地居民,自稱為建築商人。
司警局於2024年9月13日接獲情報,發現活躍賭場的不法分子聚集在澳門及氹仔的多個單位。調查後,派出42名刑事偵查員對八個可疑單位進行巡查,查獲四間非法提供住宿的住宅單位,截獲21名內地居民,其中包括17名男性和4名女性。
在被查獲的21名大陸居民中,有四人涉嫌逾期逗留,其中劉某為非法入境者。他們承認透過不知名人士租住單位,租金為日租港幣140元或月租港幣5000元。
涉案四個單位目前已被查封,當中四名涉嫌貨幣兌換內地人士完成調查程序,已移送珠海處理。
劉某於2024年1月9日因觸犯賭博高利貸及禁錮罪,被禁止入境,他於2024年7月凌晨偷渡進入澳門,並以月租港幣10000元租住涉案單位。該單位由地產中介盧某和居民江某共同承租,以規避非法提供住宿的法律;他們和業主簽訂一年租約,江某和盧某各獲得港幣5000元報酬。
司警局以收納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的人罪將盧某和江某移送檢察院;劉某同日經法院審判,被判六個月監禁,已送往管理局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