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1月30日從中國銀行業協會獲悉,中國銀行業協會制定了《金融機構個人消費類貸款催收工作指引(試行)》,建立催收行為規範,強化外部機構規範治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據了解,指引對催收時間、合理頻次、聯繫信息獲取渠道等多個長期困擾行業的模糊敏感問題進行了明確,設立了量化標準和具體定義說明;細化了催收行為規範,包括催收記錄規範、電話催收規範、信函催收規範、外訪催收規範、催收人員告知規範及權屬關係轉移告知規範;明確了催收禁止行為,設立催收管理紅線。
圍繞外部催收機構管理,指引實行白名單制管理,要求會員單位在官網等渠道對委託催收機構實行公示制度;要求建立合理的考核機制,通過考核指揮棒,提高會員單位對外部催收機構和催收人員的合規催收約束力;明確了外部催收機構禁止事項,設立了相關紅線;結合第三方互聯網助貸業務快速發展態勢,研究最新監管指導方向,新增了互聯網平台催收行為約束條款。
此外,指引加強催收業務內控管理,要求全面提升機構內部管理能力,實現「治管結合」;結合催收工作熱點,鼓勵自主催收、推動技術創新、加強黑灰產治理;加強自律管理,推動外部催收機構違法違規信息共享、聯合打擊逃廢債。(張千千、李延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