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3日獲悉,工業和資訊化部、供銷合作總社日前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的通知》,旨在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及社有企業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作用,進一步延伸基層回收觸角,推動鋰電池規範回收、科學利用。
通知從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強化龍頭引領、支持數字監測等方面作出部署,提出各地要發揮供銷合作社企業等各類經營主體參與的以回收點、中轉站、分揀中心為支撐的三級回收體系作用;支持中國再生資源集團等龍頭企業佈局建設分揀中心和綜合利用專案;鼓勵供銷合作社各類回收企業與電動自行車經銷售後服務網點對接,開展“換新+回收”業務等。
保障措施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供銷合作社要建立對接機制,加強日常對接與定期溝通,及時會商解決工作過程中的具體問題,健全資訊互通共用機制,定期通報鋰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進展情況、交流經驗做法。
據悉,全國目前已建成電動自行車鋰電池暫存點及回收服務網點5000餘個,覆蓋約60%縣級行政區域,基本實現鋰電池電動自行車重點銷售省份全覆蓋。(周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