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擬對直播主播及商家建立信用評價體系

本報訊 商務部網站8月18日發佈通知,公開徵求《直播電子商務平臺管理與服務規範》行業標準(徵求意見稿)意見。

根據徵求意見稿,當直播主體存在虛假宣傳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時,要採取必要措施維護消費者權益,並對直播主體實施相應處罰。要對直播行銷人員服務機構、主播以及商家等建立信用評價體系。徵求意見稿還明確了直播電商禁止和限制發佈的產品或服務資訊。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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