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公立醫療機構招聘港澳中醫師試點工作8月30日啟動,將在廣州、深圳、珠海首批試點招錄12名港澳註冊中醫師。該試點工作是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建設方案(2020-2025)》的具體舉措。
據試點工作相關會議通報,首批開展招聘港澳中醫師試點的機構為廣州、深圳、珠海3個城市的共7家中醫醫療機構,具體包括廣東省中醫院(含珠海院區)、廣東省第二中醫院、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深圳市中醫院、深圳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深圳市寶安純中醫治療醫院、深圳市光明區中醫藥傳承發展研究院。首批試點計畫招錄12名香港、澳門註冊中醫師。
此次招聘面向香港、澳門註冊中醫師,要求是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符合在CEPA框架下允許具有在香港、澳門合法執業資格、且持有有效執業證明等赴內地開展行醫的條件。同時,要求遵守憲法和相關法律,愛國愛港愛澳,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與崗位需求相符的專業背景、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聘用待遇方面,此次試點明確經考核錄用的,其職稱考評、崗位聘用、考核獎懲、薪酬分配、管理使用、職稱考評等實行機構內同等待遇。
根據安排,各試點機構於8月31日前在本機構官方網站公佈招聘公告,9月20日前完成報名,9月30日前完成資格審核,10月15日前完成考核錄用並公佈。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