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8月31日發佈通知,要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開學前全面開展自查。發生洪澇災害地區的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堂,不得使用洪水浸泡過的食品原料加工製作食品。
市場監管總局聯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安部印發《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深入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不斷完善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協作機制,強化聯動執法,形成監管合力,嚴防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門要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和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加強學校食堂等場所的食品安全管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查驗進貨原料,規範食品加工製作行為;進一步加大對校外供餐單位、學校食堂和學校周邊食品經營者的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做到全覆蓋;強化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監管,嚴格執行學校周邊不得設置售酒網點的規定。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大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指導學校開展食源性疾病預防知識教育。各地公安機關要及時受理、依法立案偵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嚴厲打擊學校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犯罪行為。
(趙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