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司法部近日印發通知,嚴格規範司法行政幹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並制定經商辦企業禁業清單。
禁業範圍主要涉及司法行政幹警所在單位管轄的業務範圍,和可能影響幹警公正履職的經商辦企業活動。司法行政系統廳局級及以上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禁業範圍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司法部和地方黨委組織部相關規定執行。
各地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及監獄、戒毒所廳局級以下領導班子成員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單位管轄區域和領導幹部管轄的業務範圍內從事經商辦企業活動;司法行政幹警不得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司法行政幹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從事可能影響幹警公正履職的經商辦企業活動,不得與幹警所在單位和管轄單位發生直接經濟關係。
司法部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堅持把規範政法幹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抓實抓細抓好任務落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可以根據禁業清單,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禁業清單。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