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1.3萬民事案件 適用民法典審結

本報訊 民法典自今年11日起實施以來,廣東貫徹實施情況如何?1129日,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聽取和審議省高級人民法院貫徹實施民法典加強民事審判工作情況和省人民檢察院貫徹實施民法典加強民事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這是省法院和省檢察院首次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貫徹實施民法典情況。

報告顯示,今年1月至10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審民事案件124.1萬件,審結100萬件,分別同比增長9.3%12.4%,適用民法典審結各類民事案件21.3萬件。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各類民事檢察監督案件11798件,同比上升107.2%,連續3年呈上升態勢,其中,辦結10979件,提出監督意見5126件。

報告指出,民法典貫徹實施以來,全省法院依法適用民法典規定判決被告承擔賠償責任,積極推動高空拋物、墜物行為綜合防治工作,切實保障居民合法權益。今年以來,全省法院及時回應教育、消費、住房、社保等領域民生訴求,審結婚姻家庭繼承、商鋪退租、勞資爭議等民生領域案件34.6萬件。

  聚焦財產權保護、人格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和生態環境保護等4個領域,全省法院通過行使審判權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審結涉財產權保護案件15.9萬件、涉“三農”案件1589件,各類經濟合同案件13.8萬件,涉人格權保護案件1764件,各類知識產權案件14.1萬件,各類涉環境資源案件1.9萬件。

(據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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