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環境資源法庭敲響環資審判第一錘審理宣判首起環境資源案件

昆明環境資源法庭敲響環資審判第一錘審理宣判首起環境資源案件

 

  本報訊 昆明環境資源法庭近日開庭審理一起環境資源案件並作出判決。這是昆明環境資源法庭正式揭牌、集中管轄依法應當由全省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環境資源案件以來,審理宣判的首起環境資源案件。

  925日,昆明環境資源法庭正式揭牌,其他中級人民法院不再受理環境資源類案件。122日,法庭開庭審理了第一起環境資源案件:20208月,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富民分局對雲南雲輝飼料添加劑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一台打砂機在粉碎顆粒原料時未啟動脈衝布袋除塵器收集粉塵,導致廠區周邊粉塵污染,遂作出責令改正並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雲輝公司不服,訴至昆明鐵路運輸法院,請求撤銷富民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一審法院駁回其訴訟請求後,雲輝公司提起上訴。

  昆明環境資源法庭審理認為,富民分局在法定幅度內對雲輝公司作出責令改正並處罰款30萬元的處罰決定於法有據,處罰適當,雲輝公司的上訴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當庭宣判駁回雲輝公司的上訴請求,二審維持原判。

  昆明環境資源法庭法官表示,將嚴格依法審判環境資源案件,努力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生態效果的有機統一。(記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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