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安全便捷高效公共服務的新需求,近日,公安部發佈了新制修訂的3個部門規章,《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將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機動車登記規定》將自2022年5月1日起實施。
再推9項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
新制修訂的部門規章對公安部近年來已推出的69項交管改革措施予以固化,推進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同時,回應群眾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9項便民利企新措施,辦實事、惠民生、促發展。
推出3項便利車輛登記新措施。一是推行私家車新車上牌免查驗。二是推行小客車登記全國“一證通辦”。三是推行車輛資訊變更“跨省通辦”。
推出4項便利駕考領證新措施。一是推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二是恢復駕駛資格考試“跨省可辦”。三是優化駕駛證考試內容和專案。四是新增輕型牽引掛車准駕車型。
推出2項減證便民服務新措施。一是推行申請資料和檔案電子化。二是推行部門資訊聯網共用核查。
嚴格重點車輛和駕駛人安全准入管理
此次制修訂部門規章,突出重點管理,突出隱患治理,進一步嚴格“兩客一危”等重點車輛及駕駛人安全管理,從源頭上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是嚴格“兩客一危”重點車輛管理。嚴格登記審查,對登記使用性質為危險貨物運輸、公路客運、旅遊客運車輛的,公安交管部門與交通運輸部門聯網核查運輸資質,加強部門協同,嚴格規範管理。嚴格嫌疑調查,對機動車登記發現車輛涉嫌非法生產、拼裝、改裝、被盜搶騙等嫌疑的,公安交管部門啟動調查程式,嚴格追究違法違規責任。二是嚴格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管理。嚴格申請條件,將禁駕大中型客貨車的情形由三種增加到七種,新增對有毒駕、再次酒駕、危險駕駛構成犯罪等人員,禁止申請增駕。嚴格滿分學習,對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記滿12分的,嚴格滿分學習和考試要求,增加學習時間,提高考試難度,加強重點管理。
完善道路交通違法記分管理制度
為更好發揮交通違法記分教育引導作用,此次單獨制定新的部門規章《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堅持寬嚴相濟,強化教育引導,對記分管理制度進行了系統調整和完善,促進提升駕駛人安全文明意識。一是推行學法減分措施。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且經考試合格,或者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符合扣減記分條件的,可以從已累計記分中扣減記分,一個記分週期內最高可扣減6分。二是優化調整記分分值。在保持對酒後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後逃逸、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刪除了駕車未放置檢驗標誌、保險標誌等交通違法行為記分。三是調整滿分學習考試制度。嚴格多次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和考試,對一個記分週期內多次記滿12分的,延長學習時間,增加學習內容,增加考試科目,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