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前不久,香港商人李巍在廣東省江門市鶴山市共和鎮註冊了一家主營業務為小番茄種植的農業公司。在手機App上提交有關證件後,只需填寫企業名稱、住所、經營範圍、投資人等資訊,不到半個小時,李巍就拿到了新公司的營業執照。
“15年前我也曾在鶴山辦過一家企業,各個部門跑了一個多月,證件辦了一大摞。”李巍說,和那時相比,現在註冊公司要蓋的“章子”減少了,辦事效率高多了。
“章子”的減少,得益於廣東省近年來持續推進的“放管服”改革。據悉,廣東省大力推進行政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自助辦”,省級高頻行政許可事項全部實現網上辦理。
2019年以來,廣東省推動制定或修訂《廣東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廣東省外商投資權益保護條例》《廣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多部相關法規規章,進一步改善投資和市場環境,降低市場運行成本,不斷激發市場活力。
在“特區中的特區”深圳前海,不斷優化的法治營商環境,成為當地創新發展的重要保障。制定《深圳經濟特區前海蛇口自由貿易試驗片區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設立粵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深圳智慧財產權法庭……超過110項法治創新成果在這裡誕生。
比如,針對涉外涉港澳臺商事糾紛問題,當地推進適用域外法審理涉港商事案件機制建設,明確域外法查明和適用機制,保障當事人用“自己熟悉的法律”處理商事糾紛的權利,增加裁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愈加完善的法治保障,讓創業者吃下了“定心丸”。今年3月1日,全國首部個人破產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正式施行。這是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的一個標誌性事件。個人破產制度的建立,讓誠實守信的債務人在陷入債務危機時能夠獲得法律保護,重新參與經濟活動,不僅體現了對債務人的關懷保障,也為實現債權提供了高效管道。
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處罰有異議怎麼處理?在廣東自貿區廣州南沙片區,當地探索建立的“1+1+9+N”行政覆議與調解有機銜接聯動機制,成為解決行政爭議的有效途徑。
這個機制由1個區政府行政覆議辦公室,1個區綜合行政執法局,9個司法所,以及行業專業調解組織、信訪部門、駐鎮街人民法庭等多個調解主體構成,讓調解貫穿行政覆議案件從受理到結案的全過程;同時,綜合運用多種調解方式,推動行政爭議得到實質性解決。2019年以來,當地調解結案數、調解結案率均逐年提高,政府公信力得到有力提升。
(白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