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佈《互聯網資訊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規定》,旨在規範互聯網資訊服務演算法推薦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資訊服務健康發展。
《規定》明確,應用演算法推薦技術,是指利用生成合成類、個性化推送類、排序精選類、檢索過濾類、調度決策類等演算法技術向使用者提供資訊。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全國演算法推薦服務治理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公安、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演算法推薦服務監督管理工作。地方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演算法推薦服務治理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地方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演算法推薦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規定》明確了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資訊服務規範,要求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堅持主流價值導向,積極傳播正能量,不得利用演算法推薦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傳播違法資訊,應當採取措施防範和抵制傳播不良資訊;建立健全使用者註冊、資訊發佈審核、資料安全和個人資訊保護、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等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定期審核、評估、驗證演算法機制機理、模型、資料和應用結果等;建立健全用於識別違法和不良資訊的特徵庫,發現違法和不良資訊的,應當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加強使用者模型和使用者標籤管理,完善記入使用者模型的興趣點規則和使用者標籤管理規則;加強演算法推薦服務版面頁面生態管理,建立完善人工干預和使用者自主選擇機制,在重點環節積極呈現符合主流價值導向的資訊;規範開展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不得生成合成虛假新聞資訊或者傳播非國家規定範圍內的單位發佈的新聞資訊;不得利用演算法實施影響網路輿論、規避監督管理以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規定》明確了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使用者權益保護要求,包括保障演算法知情權,要求告知使用者其提供演算法推薦服務的情況,並公示服務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圖和主要運行機制等;保障演算法選擇權,應當向用戶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或者便捷的關閉演算法推薦服務的選項。此外,對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勞動者和消費者等主體提供演算法推薦服務的,《規定》明確了具體要求,如不得利用演算法推薦服務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路,應當便利老年人安全使用演算法推薦服務,應當建立完善平臺訂單分配、報酬構成及支付、工作時間、獎懲等相關演算法,以及不得根據消費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徵利用演算法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等。
《規定》要求,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的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互聯網資訊服務演算法備案系統填報備案資訊,履行備案手續;備案資訊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變更手續。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留存網路日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評估和監督檢查工作,並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等支援和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