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價值 高價拍賣收藏品投資騙局“連環套”盯住老年人

在收藏熱的大背景下,近年來針對老年人的收藏品類詐騙違法犯罪時有發生。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資料顯示,近五年審理的40餘件詐騙老年人犯罪中,收藏品類詐騙占比近20%。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資料也顯示,近年來收藏品類詐騙案件中,80%的被害人群體是55歲以上的中老年人。


這類騙局有何套路?如何才能不被“忽悠”?記者日前就此採訪了多位業內人士。


收藏品騙局矛頭對準老年人


“老年人多持有一些糧票、郵票、字畫的收藏品。這些收藏品收藏一段時間就會有變現的需求,或者是將收藏品留給後人的意圖。同時他們又缺乏對收藏品價值的客觀判斷和對收藏品拍賣行業的深入瞭解。一些騙局就會有意識的選擇老年人為目標物件。”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劉澤表示。


以北京地區為例,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發佈的資料,近五年審理的40餘件詐騙老年人犯罪中,收藏品類詐騙占比近20%。


“三中院該類案件中,80%的被害人群體都是55歲以上的中老年人,超過半數的案件被害人涉及70歲以上的老年人,甚至有的被害人在一個公司購買收藏品之後被騙了,然後又委託另一個公司拍賣,再次被騙,遭受收藏品行業上下游公司的反復欺騙。”劉澤說。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審理的一起案件中,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間,北京京城文一國際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等四家文化公司以銷售收藏品名義進行大規模集資。涉案公司以中老年人為目標,通過發小廣告、撥打電話、贈送小禮品等形式吸引他們到公司,隨後以高出實際價值幾倍的價格推銷中烏整版鈔、美元八連體等收藏品,故意誇大所謂收藏品的升值空間,許諾高價回購或代為拍賣,誘騙客戶投資1000萬餘元。


“這些所謂的升值潛力巨大的收藏品實際是從馬甸郵幣市場批發而來。幾百元的普通郵幣,在銷售人員的吹噓下,就搖身一變成了價值連城的稀世珍寶。在被告人的蠱惑下,甚至有的投資人將其名下僅有的房屋抵押,豪擲80多萬元進行投資,這些投資款,大部分被公司用於發放股東分紅以及銷售人員的工資提成。投資人想暴富的願望幻滅,也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劉澤表示。


“高價拍賣、定期返利”套路顯著


業內人士表示,這類以投資收藏品為名進行集資詐騙的案子,其套路化比較顯著。


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助理胡柳青青介紹,收藏品詐騙一般有兩種套路,一是以高價拍賣為噱頭,騙取老人拍賣服務費。此類犯罪以幫助老人高價拍賣收藏品或老郵票、紀念章等老物件為由,虛高物品價格,吸引老人將手中老物件進行拍賣,並收取高昂拍賣服務費。二是虛構公司藏品價值,騙取老年人高價購買公司藏品。犯罪分子虛構自己公司的劣質工藝品具有較高價值,並向老年人作出虛假承諾,以短期內商品會增值且公司會幫助代賣出售或者回購為由,吸引老年人高價購買公司藏品,以騙取老年人錢款。


“上述兩種套路有時還會合並實施,比如先以高價拍賣老人手中老物件為由,吸引老人到公司進行交易,然後再向老人推銷公司的劣質工藝品,實施二次詐騙。”胡柳青青說。


劉澤也表示,有一部分詐騙還以“高價回購、定期返利”為誘餌。劉澤說,有的投資者往往有一定風險意識,投資買收藏品也會擔心“會不會日後貶值”,那麼涉案公司就承諾一定期限後會高價回購,並承諾會定期返利,即以投資收藏品銷售分成等名義宣傳保本高額返息。這些“誘惑”之下,客戶的風險意識由此弱化,以至最終花費鉅資進行投資。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法官姬廣勝表示,這類犯罪往往資金流轉隱秘,犯罪分子或以現金或以POS機刷卡騙取老人錢款,得逞後快速轉移資金,造成犯罪數額、資金去向難以查清。另外,還會想方設法毀滅證據,如設法收回老人手中的收據、合同,為事後偵查、取證製造障礙。


守護“錢袋子” 監管須加強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朱中鋒表示,我們生活在一個“資訊爆炸”的時代,社會上流傳著各式各樣的“造富故事”和投資資訊。老年人具有一定經濟基礎,退休後閒置時間較多,但逐漸與社會脫節,存在投資及法律等專業知識的盲區,對各類投資資訊難以甄別,容易成為受害者。


“這類犯罪案件往往隱藏在民事投資活動中,隱蔽性強,打擊難度大。實踐中建議‘預防為主’,加大反詐騙宣傳,結合真實案例,提高老年人的反詐騙意識和辨別能力。”他說。


姬廣勝提示,老年人及收藏品愛好者,要提高對詐騙犯罪的防範意識,對涉及錢財的陌生來電應提高警惕,不相信電話宣傳或推薦,通過正規拍賣機構進行拍賣,不貪圖蠅頭小利。同時增強證據意識,發現違法犯罪苗頭及時報警,及時採取措施減少損失。


胡柳青青表示,不法分子會以文物收藏品公司包裝自己,為公司租賃核心地段的辦公場所,並且有較為齊全的人員架構和設施配備等,營造公司正常經營的假像,以騙取客戶信任。廣大收藏愛好者投資文物收藏時,一定要認真核實公司資質,不能簡單以公司環境、規模等表面現象判斷公司經營狀況。


劉澤也表示,這種案子多發也與部分監管缺失有關,建議進一步加強監管。“涉案公司很多時候並未聘請註冊拍賣師,且未在拍賣登記機構備案,他們通過虛假宣傳並雇傭群眾演員舉行大規模的拍賣活動,相關部門有時難以及時發現拍賣亂象並予以監督糾正。另外,涉案公司還聘請專業的鑒定人員,哄抬收藏品價值,偽造鑒定證書。由於缺乏統一的市場價位標準作為參考,部分藏品交易成為物價管理的真空地帶。”


劉澤建議,相關職能部門可聯合公安部門對收藏品公司的經營資質、經營狀況、涉訴情況等聯合開展治理行動。監管部門還可考慮設置統一的市場鑒定機構,對收藏品進行鑒定,避免群眾被不法分子忽悠。(張莫 吳文詡 王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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