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法》修訂案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猴痘納入傳染病防治法疾病清單

本報訊(記者木蘭)7月22日,《傳染病防治法》修訂案獲立法會全體會議以緊急程式細則性通過,將猴痘列入“傳染病表”附件。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雖然本澳目前未有發現相關的確診病例,但考慮到猴痘病毒對居民健康構成的風險,必須及早發現和採取適當的預防和控制措施,以有效阻止疾病的輸入及傳播。


歐陽瑜指出,猴痘是一種由猴痘病毒引起的人畜共患病,該病毒與天花病毒同屬正痘病毒科,也可通過外傷、體液、呼吸道飛沫等途徑,由動物傳給人及在人與人之間傳播。自今年五月以來,世界衛生組織接獲在一些非猴痘流行國家(包括歐洲、北美、澳大利亞和亞洲的一些國家)出現猴痘病例的報告。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資料顯示,至今年七月二十日,猴痘已擴散至超過七十個國家,共錄得逾一萬四千宗的猴痘病例和出現死亡個案;鄰近的韓國和新加坡亦相繼出現輸入病例,新加坡更加出現了一宗本土病例,而臺灣地區近日也先後出現兩宗的輸入病例,可見風險日益增加。


歐陽瑜指出,自1980年起,大部分國家已停止接種天花疫苗。澳門亦於1980年8月在防疫接種計畫內廢除了接種天花疫苗,這意味著四十二歲以下的澳門特區居民對這種疾病不具有任何免疫力。


法案爭議不大,多位議員關注本澳應對猴痘的預案以及相關藥物、疫苗的採購工作。歐陽瑜表示,當局已與藥物供應商接洽,但現階段未有疫苗及藥物的供應,而世衛亦稱目前不需要大規模接種猴痘疫苗。衛生局會密切留意疫情趨勢,持續與供應商磋商,一旦有疫苗及藥物時會加以儲備。歐陽瑜指出,已向醫療界發出指引,一旦在澳門發現猴痘症狀時需馬上向衛生局通報。現階段正與藥物供應商接洽,由於世衛建議不需要為猴痘進行大規模接種,日後政府持續與各供應商磋商,適時購入藥物和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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