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家倫促推動文產發展成經濟增長點

 

本報訊 (記者 大林)文化產業是「1+4」本澳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組成部分,澳門文化產業立足「一基地」建設和國際化平臺空間,具有極大的發展潛力和開發價值。立法會議員施家倫期望當局交代《文化產業發展政策框架(2020-2024)(下稱《框架》)執行情況之確切數據,例如執行率、經濟效益等,儘快配合「演藝之都」、「東亞文化之都」推出細化未來工作,讓業界明晰整個產業鏈的方向發展,以及交代按《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2024-2028)》提到將更多文化資源成功轉化為 IP 品牌或商業專案」的具體構思,在促進更多文化資源轉化成商業專案方面,會否因應《關於修訂〈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下稱《修訂協議二》)的簽署,創設更多的投融資管道、專案及人才引進機制,以推動本澳文化產業的創新發展,藉以提升競爭實力與國際影響力。

 

施家倫表示,目前,當局致力以打造「演藝之都」為目標,透過節目徵集鼓勵本澳藝術家參與大型藝文節慶演出,在現已開展的各個歷史片區活化專案中,規劃相應的空間用作各類藝文演出,以及成立「一基地」聯委會。此外,澳門榮獲2025年「東亞文化之都」的美譽,計畫到日本、韓國等不同國家進行交流活動,為本澳文化產業注入新活力與動力。

 

然而,文創產業要與經濟效益掛鉤,必須聚焦「產業鏈」,從頂層設計、招商引資配合起到產業鏈效應。統計局數據顯示,2015年文化產業對經濟貢獻的增加值總額為20.5億元,占本澳整體行業增加值總額的0.6%,疫情前2019年則為29.8億,占本澳整體行業增加值總額的0.7%,反映文化產業的競爭力在多元產業的經濟價值仍然有待提升。

 

要釋放潛力並實現文化到經濟的轉化,須進一步深化對文化產業的全面佈局,拓寬戰略視野,以市場為導向,挖掘並激發其內在優勢。同時,透過檢視《文化產業發展政策框架(2020-2024)》實施成效,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2024-2028年)》框架中細化文化產業的不同領域分支推進,配合「演藝之都」、「東亞文化之都」等系列目標,出臺下一階段文化產業發展政策框架,明確文化產業的戰略定位與長遠目標,以形成跨領域、跨行業的文化產業集群效應,聯動業界為未來發展制訂方向。

 

此外,《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2024-2028)》亦提到,「澳門中西文化元素與不同產業融合創新,更多文化資源成功轉化為 IP 品牌或商業專案」的目標,在新的發展環境下,都需以更加開放的姿態規劃和推動文化產業的發展,通過優化資源分配、強化產業鏈整合,促進更多文化資源轉化成商業專案方面,例如最近《修訂協議二》的簽署,進一步深化澳門與內地經貿交流合作,可結合招商投資促進局海內外招商,制訂適合澳門文化產業的招商引資方案,讓海內外瞭解澳門文創產業輻射內地及葡語市場的商機,突破目前文化產業融資管道單一的問題,提升本地區文化產業的發展策略與佈局。

 

他強調指,產業發展都有優勢和短板所在,關鍵在於揚長避短,基於本澳的歷史蘊藏和獨特地位,期望當局考慮充分發揮文化綜合優勢,立足「一中心、一平臺、一基地」建設,在國家決策加持下,透過「內融外拓」,聯動澳琴和大灣區產業要素,推動本澳文創產業加速集聚發展,使其成為多元經濟的新增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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